课程简介
2019年1月1日,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。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,除提高“起征点”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,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。这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税负,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。
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“综合所得”,以“年”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。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,先由支付方(即扣缴义务人)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。
在汇算清缴过程中,纳税人该如何填报,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。
老师简介
俞学军
国税总局讲师团成员;
浙江省税务干部学院首席讲师,教授;
注册会计师,注册税务师,高级会计师;
浙江本土最权威财税实务导师;
服务税务机关干部,会计师税务师企业学员多达10万人。
课程内容
01 新个人所得税法及个税汇缴政策
02 哪些人要做个人所得税汇缴?怎么做?
03 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享受?
04 公益性捐赠如何操作可少缴税?
05 免税收入有哪些?个税优惠别忘享受
06 年终奖金如何做个税汇缴?
07 个人所得税汇缴申报表填报技巧在哪里?
08 个稅汇缴的退补税操作
09 个人所得税汇缴的一些法律风险
10 个人所得税汇缴的实务案例
苏州博为盛世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© 2008-2024 Inc. ICP备案:山东博天为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鲁ICP备19005792号-6 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