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程简介:
自2018年1月1日起,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,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。一石激起千层浪,各资管产品管理人在执行文件过程当中产生了很多的困惑。
马明丽老师全面介绍了有关资管类增值税系列文件,梳理了资管业务的纳税主体,纳税时点和税率,具体分析了银行保本理财产品、定向资产计划、保险公司委外业务和财产权信托等不同的资管产品对纳税的影响,解答了大家关于资管类业务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诸多问题。
老师简介:
马明丽
注册会计师、税务师,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专家库成员,从事财税工作九年,在税收咨询、税收筹划和税务管理领域有深入研究。先后为多家金融业、建筑业企业提供营改增落地实施方案,金融业、建筑业营改增经验丰富。
课程内容:
第一章:增值业务增值税纳税主体
第二章:资管业务增值税计税方法与征收率
第三章:资管业务增值税销售额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(上)
第四章:资管业务增值税销售额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(中)
第五章:资管业务增值税销售额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(下)
第六章:资管业务增值税会计核算、发票开具与纳税申报
第七章:管理人属于金融机构可享哪些同业优惠
第八章:持有至到期的判定最关键的是什么
第九章:非公募基金是否适用免税政策
第十章:同业存单转让是否是属于金融商品转让
第十一章:券商大集合的增值税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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